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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部分地区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苏南部分地区水资源基础调查项目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192万元。

1.4 最高限价:192万元,凡报价高于限价的按作废标处理。

1.5 采购需求:以金坛区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开展金坛区水资源基础调查,以金坛区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系统的优势,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掌握辖区内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加强调查成果与各类自然资源管理要素的空间融合,构建水资源调查数据库,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1.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均需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需参考附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1号楼216室

3.3 方式: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110617324@qq.com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1号楼216室

4.3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梅林街17号1号楼216室

联系人: 张雪

联系电话:13770630227

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光途

联系电话:15850640775